2010年9月11日 星期六

台中市學童集體遭狼師性侵案,胡志強怒斥陳情家長鬧事, 他還說市府不會放棄訴訟,要受害家長放棄訴訟!

胡志強怒斥陳情家長鬧事,
還說市府不會放棄訴訟,要受害家長放棄訴訟!






台中市國小男童集體遭狼師性侵案,受害學童的家長由人本基金會人員陪同,向胡志強陳情,提出【市府認錯,國賠沒錯】 訴求。 不料胡志強態度強硬,怒斥陳情家長鬧事!還說市府沒錯,國賠沒理,他搖手說台中市市府不會放棄訴訟,反過來要求,受害家長放棄訴訟,與台中市教育處進行和解協商。


 


雖然胡志強對蝙蝠爸爸說一聲道歉,但是那只是敷衍的場面話。 胡志強談話內容只有兩個選項

1. 要蝙蝠爸爸放棄國賠,進行和解協商(1. 要原告放棄訴訟)
2. 走法律途徑,大家法院見(2. 台中市市府堅持告到底)

至於蝙蝠爸爸陳情的第三選項,則是斷然拒絕。想要台中市市府放棄訴訟,饒過孩子(要被告放棄訴訟),門都沒有。說了半天就是要原告退讓,被告不容退讓半步。胡志強最後撂下一句狠話「你一定告!你一定告!你告了我們只能走法律途徑!」 就拂袖而去。嚴拒蝙蝠爸爸陳情。

中國時報、聯合報卻將兩造對話,前後順序調換,竄改文意。意圖湮滅真相。真相是台中市府嚴拒放棄訴訟,統媒竄改成【胡志強向家長道歉,也承諾會協助與家長和解協商】。胡志強進行和解協商的前提是,要蝙蝠爸爸放棄國賠,對於這樣的前提統媒隻字未提,就是要誤導閱報民眾,讓民眾誤認胡志強承諾協助受害學童家長國賠兩千萬。

其實真相是【和解】不等於【國賠】,【和解】就是要原告蝙蝠爸爸放棄國賠訴訟,【和解】就是要受害學童家長聽任胡大市長安排,當一個沒有聲音的布偶,任憑胡志強操弄。

真相是【胡志強撂下一句狠話,法律途徑,拂袖而去】,中國時報、聯合報卻竄改成【胡志強不再說明就進入議場】,對於胡志強厲聲威脅【你一定告!你一定告!你告了我們只能走法律途徑!】隻字未提。中國時報、聯合報為胡志強擦脂抹粉,已經淪為胡的傳聲筒,當起國民黨走狗,狼狽為奸。

在胡大市長眼中,民眾陳情就是鬧事、造事。胡志強泯滅天良,在傷口灑鹽,形同造成受害學童二度傷害,難怪受害家長氣到發抖、怒吼【我們不要這樣的市長】!






胡志強在受性侵學童傷口上灑鹽,混帳至極!





胡 志強堅持上訴,家長怒嗆後悔投票給胡志強,也批胡志強沒有同理心,台中市國小男童集體遭狼師性侵案,受害家長要求市府放棄二審上訴。 尊重一審判決結果,遭胡志強悍然拒絕!胡志強口口聲聲說這場官司不希望原告會輸,他不希望被告台中市府會打贏,既然如此胡志強為什麼不撤銷二審上訴,同意國 賠?

受害家長泣訴過去八年,他兩度投票給胡志強,如今他後悔了!




http://www.youtube.com/watch?v=UbtL2SGdrXw



新聞參考點:芒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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