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造文件手法不夠伶俐,哭了 !
第一次變造不夠仔細
才又第二次變造塗銷【附件三】
沒想到兩次變造都被抓包
劉憶如主委現在不是哭的時候 !
請您立即公佈附件一及附件二和主文日期
並對照【附件三】日期
以釋羣疑
她X嗎,被害人蔡英文都沒有哭
陷害忠良的兇手卻哭了
如果劉憶如真的懊悔了
就請劉主委召開記者會
揪出叫唆她ㄉ幕後陰謀者
為啥刻意要將變造日期為3/31又要將附件三拿掉?? 很簡單嘛!!因為附件三字眼存在~表示前面還有附件一及附件二和主文!! 附件追主文~主文追日期!! 而附件一及附件二和主文裡面就清清楚楚標示清楚文件日期是8/31 !! 3/31謊言就不攻自破!! 哪能容許附件三字眼存在, 讓大家去追蹤!! |
為啥國民黨和劉憶如要兩度變造文件塗掉【附件三】?
其中最大理由為何?
第一次只變造加註日期,
第二次又刻意塗掉【附件三】?
針對宇昌投資文件遭到第一次變造文件竄改日期,
劉憶如一直以「不會有人笨到在一份都是英文的文件,去加註中文」
當成託詞!
她可能沒想到,第二次變造塗銷【附件三】又被抓包,
原來宇昌文件不只遭到一次變造,
還經過第二次的變造將文件上的「附件三」字樣塗銷!
如果第一次的「加註中文」不算變造,
那第二次塗銷關鍵的「附件三」字樣又如何解釋?
先來看看聯合報於登出的宇昌文件(註一),
右上角的「附件三」字樣非常清楚!
其他媒體的報導右上角關鍵的「附件三」字樣卻離奇地消失!
再次檢視,才發現原來變造的文件有兩種版本,
第一種就是只有加註三月,
第二種就是加註三月以及塗銷了「附件三」字樣!
聯合報「附件三」字樣仍然存在的版本!
第二天以頭條登出,成為變造兩次的最大罪證!
為何如此關鍵,宇昌文件被兩次變造的如山鐵證,
竟然會鬼使神差,正好由打宇昌最力的聯合報刊登出來?
又如果不是聯合報,泛藍民眾會不會相信這樣的證據?
所謂舉頭三尺有神明,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真相不可思議地水落石出!
陳其邁在講什麼? 聽不太懂,化繁為簡是我的專長,
讓我來解釋吧!
英文文件加註中文或許還可以用不小心唬弄過去,
"附件三"三字消失才是國民黨蓄意移花接木的鐵証
右邊是第一天聯合晚報(夠藍了吧?)
搶先公佈的第一次變造有【附件三】字樣的文件,
左邊是第二天國民黨團記者會
經過第二次變造的文件
此時【附件三】字樣就被塗掉了,
為什麼要塗掉?
正常人看到附件兩字
都知道附件是用來輔助說明主件的,
主件上必有日期,
所以國民黨一開始就知道這是八月的文件,
卻替一個沒標日期的附件
標上 3/31,
這不是光"誤植"日期或選擇性公佈證據,
而是故意的栽贓,
一開始沒發現這個破綻,
後來覺得不對才塗掉,
但沒跟聯合晚報喬好,
這說明夠簡單了吧!
文章出處
http://mtlin550.pixnet.net/blog/post/27691607-%E5%AE%87%E6%98%8C%E6%A1%88,%E9%99%84%E4%BB%B6%E4%B8%89%E7%9A%84%E5%A4%A7%E5%AD%B8%E5%95%8F
http://blog.udn.com/ntlutw/5954956
http://blog.libertytimes.com.tw/loveformosa/
1 則留言:
~窃贼
2021/12/12 22:41底~窃贼
2021/11/05 04:32⚘感謝民熱忱參與!🌷🌷🌷
敬祝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阿里山鄉公所敬啟
標題│ 請大家小心惡劣廠商2017/7/27 下午 09:25:20
表日期: 2017-07-25 15:18:36
企業簡介
����(萬利鐵工廠)萬利熔接所
品牌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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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類別:
其他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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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3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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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中埔鄉隆興村湖仔厝15鄰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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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列表
小心⚘萬利鐵工廠 @@@廖姓男子(⚘前科累累!)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 裁判書 — 刑事類
共1筆 / 現在第1筆 友善列印|
歷審裁判 相關法條 最高法院裁判
【裁判字號】 102,上易,468
【裁判日期】 1021105
【裁判案由】 ⚘強制罪等����
【裁判全文】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判決 102年度上易字第468號
上 訴 人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廖志强、⚘廖松田、⚘廖志忠、⚘廖志贤
上列上訴人因⚘被告犯⚘強制罪案件,不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2 年
度簡上字第91號中華民國102 年7 月10日第一審判決(聲請簡易
判決處刑書案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101 年度偵字第5776
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理 由
一、公訴意旨
⚘廖志忠以施作鐵門、鐵窗工程維生,因不滿林建名「請其就
施作鐵門工程估價在先,事後卻另找他人估價」,於民國10
1 年6 月20日19時30分許,駕駛車號0000-00號自小客車,
搭載其胞弟即⚘廖志賢、其亲友即被告⚘廖志强、廖松田,前至嘉義縣○
○鄉○○村00鄰○○○00○00號��告訴人⚘⚘林建名住宅外面。嗣
��廖志忠、��廖志賢、⚘廖志强、廖松田,在未經告訴人⚘林建名及其妻��林芷玲
之同意下,即無故擅自侵入上開住宅。雙方在屋內發生口角
爭執後,⚘廖志忠、⚘廖志賢、⚘廖志强、🐷🐷廖松田,竟共同基於強制之犯意聯
絡,由⚘廖志忠出手扯住⚘林建名頸部、⚘⚘廖志賢出手拉住⚘⚘林建名??????????????????????????????????????????????????
感謝您的留言,若有最新回覆將立即告知。 於 2017/7/31 下午 04:06:19 回覆
感謝您的留言,若有最新回覆將立即告知。
標題│⚘ 請大家小心惡劣廠商2017/7/23 下午 06:5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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