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3日 星期六

馬英九【操】弄司法,法官【仰承】上意,枉法胡亂判決!

馬英九【操】弄司法,法官仰承上意,枉法胡亂判決!











馬英九:不會漠視人民對判決不滿
謝俊雄法官(設計對白): 判刑十九年符合驅長期待

馬英九:司法不能孤立要合作
賴浩敏(設計對白) :司法絕對會跟馬英九合作





【絲瓜日報報導】十一月九日馬英九在總統府召集司法院院長、檢察總長匯報,喻令司法院判決應符合(藍色)民意期待。隔兩天最高法院迅即在十一月十一日判決陳水扁三審定讞判刑十九年不得上訴。

馬英九宴請司法院長賴浩敏、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交付政治任務,馬英九針對陳水扁總統選舉獻金案,頒布判決綱要,判決要點一:司法不能孤立於社會(司法不 能孤立,意即司法要跟馬英九合作) ,判決要點二:不能背離(藍色)民意對司法的期待。並威脅司法院長,馬英九不會漠視不符他期待的判決,暗喻總統握有司法院長提名權,請院長審酌。

賴浩敏、蘇永欽迅及轉達馬英九喻令。隔兩天最高法院謝俊雄庭長隨即罕見地不發回高院更審,裁定陳水扁三審定讞判刑十一年及八年不得上訴。陳水扁總 統今年六十歲,龍潭案、一○一獻金案判刑共計十九年,加上國務費案、南港展館案、金改案刑期總計超過五十年,可望將陳水扁關到死。馬英九蠻橫發言操弄司 法,法官仰承上意,枉法胡亂判決。

馬英九操縱檢調、干預司法審判,政治力強力介入司法判決,斧跡斑斑。司法院淪為國民黨整肅異己的爪牙,法官變成馬英九豢養的走狗。司法正義蕩然無存!


 



馬英九魔爪伸入司法界,正義蕩然無存!

司法淪為馬英九的排泄物

司法排泄物,最高法院刑五庭, 庭長為謝俊雄法官











十一月廿七日(五都選舉)選票替馬英九去勢

把紅色排泄物閹割







馬英九召集司法院長,交付政治任務。
最高法院謝俊雄法官兩天內執行完畢!



馬英九交付政治任務,
最高法院謝俊雄法官兩天內執行完畢,
判刑十九年不得上訴,
充分回應馬英九的期待。
馬英九魔爪伸入司法界,
正義蕩然無存!
司法淪為馬英九的排泄物 !



阿扁總統的機密外交案於六月獲判無罪,二次金改案在上星期也獲判無罪。但是在馬英九說出「司法不能背離人民合理期待」後,最高法院以超快速度,將龍潭購地案與陳敏薰人事案三審定讞,重判扁珍十一年與八年有期徒刑。

就法律面而言,龍潭案證人總共有七位,包括蔡銘杰、辜成允、辜仲諒、林百里、魏哲和、蔡銘哲與李界木。除蔡銘哲外,其餘六位證人的證詞都指出龍潭案與阿扁 總統無關。唯一牽扯阿扁總統的是蔡銘哲(最後果然判緩刑),但是蔡銘哲的說法也被當事人李界木否認。對多數有利阿扁總統的證詞,法官皆未採信,卻採信了唯 一對阿扁總統不利的證詞,其心證之偏頗不言可喻。

陳敏薰人事案更是匪夷所思,不論中華開發或一○一公司都是民間機構而非政府公器官職,其人事任命權更非總統法定職權,竟然也可與「貪污」扯上關係。

就政治面而言,在馬英九開口之後,與二次金改原本性質相似的龍潭購地案,為了強調其涉及總統職權,立刻判阿扁總統重罪,無異向大眾宣示—周占春法 官說的不算,馬英九先生說的才算。另一方面,面對我們始終質疑與馬英九特別費案同質的國務機要費案,則是發回更審。此舉明顯暗示,國務機要費案似可比照馬 英九特別費案,最後獲判無罪的機會相當高。然而,關扁入牢這件事則毫無妥協之處,透過龍潭案的定讞,已達到目的,且可預告二次金改案的二審必然翻盤。

扁案再一次確認是政治事件,政治事件只能政治解決。阿扁總統的支持者不需要太難過,如同綠逗三口組所言—問題不在司法院而在總統府,唯有本土政權重新執政,扁案才可能翻案,阿扁總統的冤屈才有洗刷的一天!

(◎ 陳昭姿 作者為台灣北社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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