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0日 星期四

【自由時報】及【消基會聲明】指出,奇摩片面關閉芒果日報,涉及觸犯民法,侵害消費者權益





自由時報撰文聲援芒果日報遭奇摩蠻橫關閉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nov/27/today-life9.htm





【自由時報台北報導】堅守「正義無敵」、悍衛「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為文批評時政的網路「芒果日報」,一十月廿一日遭yahoo!奇摩無預警關閉,社長黑傑克痛心兩年來發表的一千兩百多篇文章及六萬個連結、廣告收益付諸流水,抨擊yahoo!侵犯言論自由、隱私權及智財權,不排除提告。

上百個部落格聲援、譴責

芒果日報遭關台引發網友恐慌,上百個部落格紛以「頭條」走告並聲援。部落客潘建志表示,有網友研議告上國際法庭,也有人寫了英文譴責信,發動網友貼到yahoo!美國總部、美國媒體及世界各地部落格反制。

社長黑傑克說,日前網友轉貼一名鎮暴警察寫的「中山橋之役」文章,內文提及「不分黨派、超脫於個人政治立場外,我們有共同的敵人,同事間的安全,比任何事都重要:槍口一定要朝外」、「就算排除身為警察的立場,單純的認為『忍你很久了,打你也算剛好而已』也無可厚非」。他看了相當震驚,發表「有這種條子何需敵人?」文章,網友也轉貼到該名警員部落格。

警員支持者蜂擁到芒果重複貼上恐嚇、辱罵文字,並在部落格寫上「芒果日報,你讓我見識到什麼是白色恐怖」;黑傑克則在芒果貼下上述內容,另發表「感恩啦,波麗士大人,以自己的部落格幫忙廣告」,陳述何謂白色恐怖,並加以批判。

結果十四日芒果文章被移除,yahoo!並寄發違規通知警告再犯就關閉;黑傑克再貼回文章,十五、廿一日共三度被刪後即遭關閉,理由是遭檢舉「侵害著作權」;而警員部落格則自述指出「芒果日報在我第三次檢舉下正式關閉」。



消基會:受害網友可求償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指出,網友引述他人論點,載明出處並加以評論,就像打筆戰,並未構成侵犯著作權行為。yahoo!若認為某文章有問題,只能在告知網友下對該文章進行移除,若以此為由毀掉部落格所有內容,恐涉及觸犯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侵權行為,另有權力濫用問題。

謝天仁表示,從yahoo!服務條款的定型化契約來看,也違反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之一「對他方當事人有重大不利益者按其情形顯失公平者,該部分約定無效」,受害網友可求償。



【自由時報撰文】暨【消基會聲明】指出,奇摩片面關閉芒果日報,涉及觸犯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侵害消費者權益

 




 




 


 

1 則留言:

http://loofahdaily.blogspot.com 提到...

感謝三立新聞台發出正義之聲

http://www.veoh.com/videos/v16730010kWbgRGHK?source=emb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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