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7日 星期一

馬英九貪贓枉法,藍法官違法亂紀

爛法官再創司法惡例,



宋楚瑜貪污五棟房子無罪, 馬英九貪污特別費無罪,
只要是外來政權的人, 不管是貪污、侵占通通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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